货车拖走婴儿”追踪
本报深圳讯 羊城晚报记者程伟报报道:上月25日,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在深圳撞倒一对母子,更将坐在婴儿车中的四个月大男婴连人带车拖行逃逸的事件,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(详见本报4月26日A5、4月27日A9、4月29日A10版报道)。深圳市检察院昨日召开情况通报会介绍,梁冠彪在明知小孟麟被卷夹在车底可能存活、拖挂行驶会导致小孟麟死亡的情况下,仍执意高速驾车拖挂小孟麟逃逸,导致其死亡,梁冠彪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。昨日,检方也以涉嫌该罪名对梁冠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
关键案情
发现挂着活婴,仍选择离开
上月25日上午7时11分许,香港货柜车司机梁冠彪驾驶粤ZEB64港号牌货柜车行经深圳布沙路锦航酒店路段,与行人黎女士发生碰撞,致使黎女士推行的婴儿车及车内婴儿小孟麟被卷入车底。
据深圳市检察院初步查明的情况显示,梁冠彪当时未作停留,继续驾车前行。昨日通报会上,检方说,梁冠彪供称其“当时很害怕,只想第一时间回香港”。
市检察院通报称,当车行至汇佳百货路段、遇红灯停车等候时,有市民发现车底卷夹有婴儿,手脚在动,并伴有啼哭声,提醒梁冠彪下车查看。梁冠彪行至车身右后侧俯身查看,发现车底卷夹有婴儿,但未采取任何救助行为,驾车拖挂婴儿快速离开现场。
货柜车行出塘朗山隧道,为逃避出关检查,梁冠彪下车查看,将仍卷夹在车底的婴儿车部件丢弃。上月28日,公安机关在塘朗山隧道内发现小孟麟的尸体残骸。
案件定性
间接故意杀人,未认定自首
深圳市检察院认为,梁冠彪在明知小孟麟被卷夹在车底可能存活,明知拖挂存活的被害人行驶会导致其死亡的情况下,仍驾车拖挂其行驶,梁冠彪的行为是对小孟麟故意实施的再次加害行为,涉嫌故意杀人罪。“我们认为他是间接故意杀人”。
事故发生后,通过调取案发地点监控录像,交警初步了解到肇事车辆车牌为粤ZEB64港的黄色货柜车,车身上印有“永安运输”字样。办案民警让永安运输公司负责人致电梁冠彪,但其手机一直无法接通。上月25日下午,梁冠彪联系了所在的永安运输公司,并表示愿意回深配合调查,当天他便从香港回深圳投案。
梁冠彪的行为是否属于自首?对此,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邱伯友表示:“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认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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